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丽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日常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援助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2.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7.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综合管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相关资料到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319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4日,8:30—12:00,13:00—17:00。
(3)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③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⑤《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报名现场填制。
2.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等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体检
考察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聘用人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间待遇
一经聘用,按照丽江市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由丽江市医疗保障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约4000元/月,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单位代扣代缴),具体面议。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六、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年底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和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五)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319室
联系人:和锋
电话:0888-8895080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LU5vD0RuAFhZzZv-DlK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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