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建德市的人员,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均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提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
2.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1月8-12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1月14日,各申请人必须在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2室,联系电话:0571-64726675)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11月15日,由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11月22日,由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11月23日,复审材料汇总。
11月26日,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由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并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3.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
建德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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