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土地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芒市镇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地协管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报名,对本辖区竞聘人员情况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求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道德品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履职尽责、爱岗敬业。
3.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力要求: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6.优先条件:芒市镇户籍、在芒市镇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不予聘用的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违法占地、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经查实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条例规定不能招聘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工作职责
1.协助芒市镇国土资源所完成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等。
2.参与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如土地纠纷调解、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
3.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预警信息传递等。
4.配合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芒市镇人民政府芒市自然资源所现场报名。此招聘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按要求投递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个人免冠寸照一份。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芒市镇人民政府三楼芒市自然资源所。
2.联系人:欧安慧;联系电话:13529525997。
六、薪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土地协管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含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
七、纪律监督
镇纪委负责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对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谅解;
2、其他未尽事宜由芒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申请表
芒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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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LvJx1qRT4QbzaJZ9MjQ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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