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设机构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文档处理及环境卫生打扫。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人员类型(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份;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7.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提供被征地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及运用电脑办公;
(三)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熟悉财务工作或持有残疾证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3日(08: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镇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镇沅县绿海路7号)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六、资格审核及聘用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标准
面议:不低于云南省最低社会平均工资。
八、保险缴纳
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照镇沅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0879—5813165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pnudPApmpBWCa7_dW2B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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