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充实执法辅助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协管员2名,主要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限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户外工作和高强度的执法辅助任务。
5.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工装暴露部分有纹身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人必须亲自到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翔路677号)1栋303室办公室(原临翔区幼儿园内)。
4.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近一个月的体检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薪酬标准执行,月工资4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原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83-216618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Py4xQkPGCGOWPCTPrx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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