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化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的公告
为助推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市国投集团管理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拟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规模以上)、个体工商等社会化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3名,业务人员4名,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集团”)是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临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21年4月6日,注册资本金2亿元,信用等级AA级。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融资、资本运营、资源资产管理及运营、商贸物流、进出口贸易、大数据运营等。全资子公司9户、控股2户、参股3户。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职数及工作地点
(一)中层管理人员(3名)
1.市国投集团财务管理部 副部长 2名 (总部1名、兼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1名)
2.临沧市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1名 (下属子公司)
(二)业务人员(4名)
1.市国投集团财务管理部 业务人员 3名(总部委派至子公司)
2.市国投集团战略投资发展部 业务人员1名(总部)
(三)工作地点
临沧市范围内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公开招聘;
2.面向全国民营企业(规模以上)、个体工商等外部的优秀人才公开招聘。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愿意到国有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开拓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报考市国投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中层副职)岗位的,需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规模以上)现任副职岗位或工作满4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
2.报考临沧市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层正职)岗位的,需有累计7年以上安全管理、物流等工作经验,需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规模以上)现任中层正职岗位(比照科级)或副职岗位(比照副科级)工作满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不得少于1年;
3.一般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关于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问责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有偷税漏税情形的;
6.有严重不良征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履职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国投集团全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2月9日(星期一)18:00前。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下载《招聘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等)、身份证(扫描件)、工作经验证明等一同上传报名邮箱。由市国投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实时收集、汇总、初审,并报领导小组会审。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883-2145701、13988390745;报名邮箱:lcsgzgs@126.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党群工作部提出进入面试测评建议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审查结果、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由党群工作部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三)考试测评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试人员在专业知识、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考试当天,参与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首先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按该岗位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由高到低的1:3比例进入第二轮考试;第二轮考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50%)+结构化面试(50%)。
设置最低达标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和细则另行通知。
(四)考察
市国投集团党委成立考察组,由两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察对象确有影响招聘的问题,由考察小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空缺或按综合成绩顺延考察。
(五)征求意见
向政法委、公安局(或派出所)、法院、税务等部门征求其本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反治安管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和“两违”等有关情况。
(六)研究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聘用人选,市国投集团党委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研究确定中层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察对象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市国投集团党委审核
拟聘人员为中层管理人员的,由市国投集团党委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
(九)公示
聘用人选在市国投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任职(聘用)
市国投集团党委、纪委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完成聘用人员任用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按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中层管理人员实行1年的任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评,不合格者,降为一般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评,不合格者,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七、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问题咨询
(一)咨询人及电话:马老师 13988390745 0883-2145701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国投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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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v6rWAAMROhCvvhBBU-s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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