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招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人员公告
根据省、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相关要求,鹤庆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鹤庆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拟聘8名特聘农技人员,其中蚕桑、生猪、水稻、玉米产业各2名,经研究,制定了《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招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人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鹤庆县户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岁以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身心健康,有上进心且诚信勤奋。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各产业具体要求为:
(1)蚕桑产业:具有丰富的蚕桑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熟练掌握蚕桑生产的各个环节;具有能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小蚕工厂化饲育;具有指导僵蚕饲养、开展蚕桑科技试验示范等工作的条件与能力。
(2)生猪产业:主要从事生猪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熟练掌握生猪生产的各个生产环节;群众基础较好,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具有能指导新型经营主体疫病防控、能繁母猪培育、发情配种、仔猪保育、育肥猪育肥、配合饲料加工等技术的能力。
(3)水稻产业:具有从事5年以上水稻生产经验,熟练掌握水稻生产的各个生产环节;具有组织协调办理项目开展中的相关业务工作,解决水稻科技示范主体实施中一般技术问题。
(4)玉米产业:具有从事5年以上玉米生产经验,熟练掌握玉米生产的各个生产环节;具有组织协调办理项目开展中的相关业务工作,解决玉米科技示范主体实施中一般技术问题。
二、招聘范围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人群中招募: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一线服务人员。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为县域内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3.与我县现有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4.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纪律,按期完成协议规定的工作任务;
5.按要求提交指导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等。
四、需提供的资料
1.《2024年鹤庆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纸质2份及电子版);
5.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本办法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所需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5年10月14日。
报名地点:鹤庆县花园小区112号,鹤庆县茶桑果药站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洪正杰
联系电话:13577896709
2.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10月22日前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将于2024年10月28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4.技能考核:(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提问。
5.确定人选及公示:(1)经技能考核专家组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务会研究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2)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六、管理与考核
1.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2.协议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3.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七、服务期限及待遇
1.服务期限:从聘用时间起,服务时间为一年(12个月)
2.人员待遇:按照鹤庆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聘用人员的补助资金从项目中列支。具体标准:补助标准2.4万元/人,共计14.4万元。
附件:1.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招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人员办法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http://www.heqing.gov.cn/dlzhqx/c106502/202410/6cddf211327344d4bc79bdcb65e7cc4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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