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面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8:10。
2.面试地点: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10前到达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考点,8:15组织考生列队,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后有序引导至候考室,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8:30组织考生抽签,8:30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要事先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停车不便,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2.工作人员在核对身份信息进入候考室前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各类手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等,考生如有违规将各类手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等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4.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及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6.考生面试时使用普通话。
7.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考生面试时,不得将任何书籍和备考资料带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综合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通过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等信息,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并按照要求参加后续招聘工作。
三、特别提醒
(一)体检和考察等后续工作,招聘单位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参加后续招聘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无关。
(三)凡公职人员以帮助招聘中托请相关负责人、帮助协调聘用中各种关系等借口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受财物的行为,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凡对考生进行威逼、胁迫、利诱、索要钱财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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