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垃圾焚烧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焚烧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面向全乡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平达乡垃圾焚烧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夫妻工优先,18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有拖拉机驾驶证或C1驾驶证。
(五)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群或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聘用;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聘用;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聘用;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基本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结束,每月绩效考核,合格有1000元/月奖励工资。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2日,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平达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原林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杨先生 15974963612。
(四)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岗位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考察为主,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试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二)体检
拟聘人员自行到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凡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平达乡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聘用并签订合同。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平达乡垃圾焚烧人员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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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c9rW8OMGRf_1UAsddna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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