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监察辅助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广播电视学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户籍不限。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新闻采编、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经验者优先。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和编辑等。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工资按月发放,每月待遇不低于48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通过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普洱宝力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普洱宝力管理服务”)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如:“墨江县监察辅助人员+张三”,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1550665108@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9月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2号农业银行院内3栋1单元2楼,报名联系电话:0879—2126888转808。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9月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名、按手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电子版的蓝色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能力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能力考察
能力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
(3)能力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能力考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名单将在“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能力考察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初次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报考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可选择首次体检的医院或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入围政治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招聘单位根据能力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治审查人选。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墨江县监委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墨江县监委负责。
聘用人员初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其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继续聘用。墨江县监委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能力考察、体检、政治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墨江县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微信公众号“普洱宝力管理服务”),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g-adCfWXc2ZZaOqWA9X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