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富街道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户和“三类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云富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洁员7人、包括高滩村2人、新寿村4人、新安村1人。
岗位职责:
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政策,做好划定区域内的公共卫生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等。
二、招聘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一)男女不限,身体素质健康良好;
(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国办系统内16周岁以上脱贫户家庭和“三类对象”家庭中“一有两无”(有劳动力、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
(四)原则上不得跨村聘用;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岗位待遇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并按相关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人·年),工作时间和休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申报
2024年8月21日至8月25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云富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应聘者应提交个人申请书、身份证、社保卡及其他相关个人材料、证件。咨询电话:0870-3107648。
审核 云富街道办事处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公示
对各村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街道办事处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五、退出机制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富街道办事处将进行清退,并解除聘用协议:
01. 户口不属本街道本村的(在国办系统内的“三类对象”家庭成员除外);
02. 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
03. 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04. 合同签订人员和履职人员非同一个人的;
05. 连续旷工超过部门或当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数或次数的;
06. 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协议的;
07 .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且经整改不到位的;
08.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6yCrn9FC6s335nlpcw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