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年下半年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2年11月5日-9日
(一)2012年11月5日
测试对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英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英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英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英语、商务英语、日语)
(二)2012年11月6日
测试对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语文、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应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语文、地理、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地理、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技术)和小学教师资格(信息技术)。
(三)2012年11月7日
测试对象: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思想品德、历史、心理学、心理教育、体育、美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思想政治、历史、心理教育、心理学、体育、音乐)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思想政治、心理教育、教育学、美术设计、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音乐)、小学教师资格(心理教育、心理学、体育、美术、音乐、科学、自然)。
(四)2012年11月8日
测试对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语文、数学、思想品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音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舞蹈表演、戏剧表演)。
(五)2012年11月9日
测试对象: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电子商务、电子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机械制造与控制、机械加工技术、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交通运输管理、通信技术、化工过程装备技术、化学工艺、环境保护与监测、生态环境保护、食品生物工艺、水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商品储运与配送、物资经营与管理、园林、中医、护理、法律事务、侦查、公安保卫、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国际商务、会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农村经济管理、社会保障事务、旅游服务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应用技术、文化影视事业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
二、测试程序:
(一)申请人报到
请申请人于考试当日上午7:50前到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励志路分部报到(厦门市教育局对面,励志路5号)。申请人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进入考点后必须将通讯工具关闭、不得携带任何有关材料,否则视为作弊零分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依法丧失和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25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人员,自违纪处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请申请人务必遵守考场纪律。
(二)抽签
申请人凭身份证在候考室分组抽签。
(三)备课写教案(总分40分)
申请人按照抽签号,分别进入备课室备课、写教案,时间30分钟。教材和纸张统一提供,考生自备蓝黑墨水笔。
(四)教学测试(总分60分)
申请人备课结束,进入测试室进行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时间15分钟。申请人测试结束,将教案交给评委,离场。
三、成绩公布
成绩(两项成绩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将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关注网站通知。有关后续体检,受理,领证工作安排都将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厦门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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