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补招20名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人员的公告
根据《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和第一批招录情况,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招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
补招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20人。
(二)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任务:
1.火灾扑救
承担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如森林、草原、民房等火灾类扑救。
2.应急救援
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如交通事故、煤气泄漏,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处置。
3.灾害防范
定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森林防火、气象等灾害巡查;开展消防安全、自然、气象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法律法规普及;辖区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处置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其它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补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汽修、驾驶、烹饪、文艺、体育、通讯、计算机等特长并取得相应资质人员优先录用;
(四)身高160厘米以上,体型标准,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楚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5日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携带《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招录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1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络报名:
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招录报名表》,和报名材料一起投递至邮箱2944352122@qq.com;
(四)咨询电话:
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对应电话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王老师:18869503119
必备材料:
1.《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招录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白底小一寸照片3张。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B2以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5.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6.个人其他相关证书等。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一)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月2000元。正式录用后各岗位新入职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的标准执行。入职半年后个人可申请加入大队工会并依法享受工会福利,工作满1年及以上根据工作表现可推荐参加每年驾驶员培训(B2)。
(二)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依法享受婚丧、护理和年休假,休假时间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
(四)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工作地点: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招聘流程
(一)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操作执行,体能测试1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等内容。
(二)面试
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仪表举止、礼节礼貌等内容。
(三)体检
身体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对经初步审查满足招收条件的人员,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根据个人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政审环节,到辖区派出所出具犯罪记录证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入职培训
新聘用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参加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及考核,试用期(培训期)为1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七)特别提醒
此次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招聘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我大队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不予录用;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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