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高校毕业见习生招募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 云南省委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云人社发〔2023〕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第二批次拟招募高校毕业见习生30名。现将有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2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募岗位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高校毕业见习生,招募人数30人,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高校毕业见习生招募岗位表》。
03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限高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
4.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5.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04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二)见习期间提供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每月2300元。
05见习管理
(一)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与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间被其他单位招、录用的,可提前终止见习。
(四)见习期满,发放见习证明。
(五)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06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1.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2024年8月8日至13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第二阶段报名:2024年9月1日至相应岗位招录满止。
2.报名地点: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新)行政教科楼5楼人事科教部(保山市隆阳永昌街道白塔路266号)。
3.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提供材料: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等对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装订一套复印件、扫描一套电子版,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2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募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07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教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人事科教部 0875-2219124
联系地址: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新)行政教科楼5楼人事科教部(保山市隆阳永昌街道白塔路266号)。
附件: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校毕业见习生招募报名表.pdf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Nef-A6sFrHdKQJxETqX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