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巡特警大队
招聘人数:9名(限男性)
二、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8日后至2006年8月8日前出生);
6.须持有“D”或“E”类机动车驾驶证;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8.政审、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永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溪洛渡派出所院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证件照1张、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2.政审工作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以笔试30%、面试7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100分。
2.面试: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3.体能测试
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②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长跑。
(六)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按岗位招聘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录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约为4400元/月(含工资+保险,保险为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共同组成。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政治处、机关纪委、督察等部门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永善县公安局
2024年8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JdcSObn_06vmc68HSH7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