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黄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关于公开招募社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黄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决定公开招募社工3名,其中黄华镇金寨村1名、甘田村1名、任坝村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热爱民政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政策运用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18—40周岁(含)以下。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不限;
3.服务年限:至少两年;
4.户籍要求:限黄华户籍;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三)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二、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黄华镇人民政府一楼民政所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和电子照片各一张;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同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如发现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测试题型为主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理论;民政工作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民政政策主要包含《国务院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昭通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施方案》《永善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
2.时间地点。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入职考试,入职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待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及时通知本人)。
四、薪资待遇
永善县黄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与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期按项目周期一年一签,两年以后根据项目签订情况续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3200元/月(含五险)。
五、相关事项说明
本公告由永善县黄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刘同志,18869617046。
黄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2024年7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noexnSkjqGd3VayCedm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