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磨憨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名,因工作特殊原因此次招聘仅限女性。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应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户籍要求:长期居住在磨憨镇人口;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文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具有政府办公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购买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磨憨镇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7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3.报名地点:磨憨镇人民政府201室。联系人及电话:范老师(0691-8815348)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规照3张。报名时需填写《磨憨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报名表》(附件1)和《磨憨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由磨憨镇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磨憨镇自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四)政审
资格审查和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填写《磨憨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政审表》,由所在户籍地公安局机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统一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
按照相关招聘程序招聘合格人员,由磨憨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续聘。
六、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磨憨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磨憨镇负责解释。
附件:
磨憨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o7sY1LBN2solKoJgXae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