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后勤工作人员1名。
工作职责:协助处理后勤工作。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填写《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个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残疾证、低保证明等提交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以上证件拍照或扫描均可。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咨询电话:5620718。
3.资格审查: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初审: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按照收到的报名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即通知面试。
复审:面试时请提交个人简历、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低保证明等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
(三)面试
报名人员需参加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面试。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大关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岗位管理
1.聘用人员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与其签订《大关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3.聘用人员工资面议,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5620718。
附件: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IIWrRAdOua56GXZr4jv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