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
(一)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三)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财务、文秘等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镇沅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2.“ 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7.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守时诚信,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经济等与财务工作相关专业,具备一定财务工作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有在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重大疾病患者;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薪酬待遇及保障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2400元(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三)所聘用人员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五)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8日(公示15天,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镇沅县委统战部办公室(镇沅县商云路2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填报《2024年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枝艳,0879-581122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经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镇沅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员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名单在“镇沅统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情况,1:1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期间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5811226。
本公告由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6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crbdyjeJmr9vz33yDiV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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