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实际工作需要,昭通市妇幼保健院现委托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15人,见附件一《岗位明细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
3.具有正确鲜明的是非观;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五官端正,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名证明;
6.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能服从和适应医院工作安排;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7.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等程序开展。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客观公正,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业图人力网统一发布。
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ynyetu.com
联系人:朱老师0870-2868911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业图人力网首页,点击公司动态进入查看招聘公告,按照所需应聘岗位注册登录报名网页https://baoming.ynexam.com/exam/386,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的资格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各1份上传至投递岗位链接附件中。
(4)资格审查: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照报名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进行简历筛选与资格初审,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构成,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笔试成绩除儿保科、保健科、妇科、儿科护理岗位、医务科岗位按照3:1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外;中医科岗位按照2:1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儿科、新生儿科和妇科岗位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
本次招聘设置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5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的将不招聘录用。
(1)笔试
①笔试的时间、地点以业图人力网笔试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将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短信方式通知。
②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以公告为准。
③笔试试卷制作
委托第三方专业出题机构,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统一完成笔试试卷的组卷及制作工作。
④笔试除儿保科、保健科、妇科、儿科护理岗位、医务科岗位按照3:1,即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中医科岗位按照2:1比例开考;儿科、新生儿科和妇科岗位按照1:1比例开考。若岗位应聘人数在规定报名期限内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进行第二次发布招聘公告。若第二次发布公告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削减拟招聘岗位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拟招聘岗位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调剂报名期1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面试
①笔试结束后,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除儿保科、保健科、妇科、儿科护理岗位、医务科岗位按照3:1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外;中医科岗位按照2:1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儿科、新生儿科和妇科岗位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进入面试。并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本次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将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页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者主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情况,将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②面试的时间、地点:以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将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短信方式通知。
③面试开始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应聘相关岗位所需包括但不局限于相关证书、证件原件资料等,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本次招聘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④面试评委全部由第三方专业评委(省人力资源协会考官库随机抽选)组成,昭通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监督面试。
⑤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⑥面试考核小组全体人员对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进行书面的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对面试者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第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与公示和体检。
⑦报考儿科、新生儿科、妇科临床岗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报考儿保科、保健科、妇科、儿科护理岗位有护师资格证的,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⑧应聘人员报考岗位专业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⑨应聘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4.考察与体检
(1)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和拟进入考察人选将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页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考察主要通过从拟录用人选的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征信报告其他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
(3)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体检标准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效性、医疗机构资质及复检、补检等有关事宜参照云南省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求职体检结果互认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复检、补检只有一次机会,并以复检、补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若应聘人员考察和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2批次后仍未到达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进入人数开展后续程序。
5.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经昭通市妇幼保健院择优决定拟录用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入职办理
1.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其录用手续,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所需入职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录用。
2.昭通市妇幼保健院与录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期考核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3.薪酬待遇:见附件一《岗位明细表》
4.工作地点:昭阳区
5.工作时间:参照昭通市妇幼保健院目前各岗位工作时间
(五)补充说明
1.招聘过程中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我公司及参与招聘的其他部门的痕迹资料全部存档,以便有关部门的核查和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报请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和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3.选人纪律,报考人员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干扰选聘工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一:《岗位明细表》
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9日
附件1: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工工作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性质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业需求 | 选调范围 | 资格证书要求 | 备 注 | |
1 | 儿科 | 从事儿科诊疗工作 | 3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全市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执业范围为儿科。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按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执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期间按本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医技、护理待遇执行。 | |
2 | 新生儿科 | 从事新生儿临床诊疗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全市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执业范围为儿科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按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执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期间按本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医技、护理待遇执行。 | |
3 | 中医科 | 从事中医诊疗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中医学 | 全市 | ||||
4 | 妇科 | 从事妇科临床诊疗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全市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执业范围为妇产科,有宫腹腔镜经验及腔镜证优先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按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执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期间按本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医技、护理待遇执行。 | |
5 | 医务科 | 从事病案管理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医学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全市 | |||
6 | 中医科 | 从事康复医学治疗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康复治疗学 | 全市 | |||
7 | 中医科 | 从事中医药剂工作 | 1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35岁以下 | 医学类专业 | 全市 | 取得中药学初级师或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 | ||
8 | 儿保科、保健科 妇科、儿科 | 从事护理工作 | 6 | 国民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护理学 | 全市 | 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有护师资格证优先。 | |||
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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