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耿马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协助处理办公室行政综合事务。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和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人员及城镇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心理障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5.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其他不符合招聘工作要求人员。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拟聘发布、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7日(周末、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上午报名时间为8:30—12:00,下午为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原耿马县城区老派出所院内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二楼,联系人:袁楠坤,咨询电话:0883-612261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简历;2.毕业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3.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终止其参考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资格审核及面试: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对面试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原则上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一)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或者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二)合同期内聘用岗位工资待遇(实发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含人才中心拨付补贴1690元)。享受五种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合计约1700元),其他相关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纪律监督
(一)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就业登记。被录用后,30日内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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