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红十字会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红十字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毕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并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零就业家庭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6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月光路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879-2126653、1911600051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按照1:2比例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的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普洱市红十字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普洱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I1VHWno1j68ltrB8jd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