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昌宁县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共青团昌宁县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做事吃苦耐劳,认真负责,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2024年3月31日)、男女不限;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毕业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人社部门就失业登记系统为准;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4月25日17:00截止,逾期不候。联系人:杨雪梅,联系电话:0875-7130152。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共青团昌宁县委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文末可扫码下载)。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2024年4月25日下午17:00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次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四)面试面谈:收到面试面谈通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共青团昌宁县委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岗位聘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共青团昌宁县委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昌宁县委负责解释。
附件:《共青团昌宁县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扫码下载)
共青团昌宁县委
2024年4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VHSMUkGyBusZ6xt0GJA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