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天峨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天峨县户籍;
(二)持有天峨县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四)持天峨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守在天峨县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
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上半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7月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7:30
下半年:12月2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到天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上半年: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下半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前往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完全一致(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 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 1 份;
(4)驻天峨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天峨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可以登陆天峨县政务服务网(http://hcte.zwfw.gxzf.gov.cn/),打开网页首页之后依顺序选择点击:“天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最右侧的办理材料目录---空白附件”下载,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申请人领取体检结果时,请认真查看贴相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 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方有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 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 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 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 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 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 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通知到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天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联系,联系人:姚秋月,联系电话:0778-7871497。
附件:1.天峨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天峨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来源:http://www.tiane.gov.cn/xxgk/zdlyxxgk/shgysy/jyly/zcygh/t18229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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