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精神。我县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2012年补报名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入口是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鉴定,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为保证网上报名材料与认定材料的一致性,必须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再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否则不予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件只需社会人员提供,本县正式公办教师可不提供);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8)《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填写,统一体检后由县教育局提供);
(9)与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申请表,1张贴体检表,留1张贴证书用)。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请参照《青田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教人[2012]169号)》相关规定。
2、体检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其余未尽事宜可拨打6824892咨询。
青田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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