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关于招聘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太平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太平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3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身高160cm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男性。
四、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符合国家相关用人要求标准。
(三)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者。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个人心理健康、具有良好品行,无酗酒、打架等不良爱好和犯罪记录。
(六)会熟练操作电脑。
(七)退役军人、持有B级及以上驾照、具有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的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3月19日—22日)1.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太平镇组织办公室(太平镇人民政府一楼)。
(二)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太平镇人民政府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一寸证件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日前)。由镇级相关站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等进行审查。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面试情况。
(四)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未通过,缺额人员按面试排名递补。
(六)公示。面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成绩排名递补。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太平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专职消防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入职即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期实发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含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太平镇组织办:0875-3033172
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_LK03tlpVEgBVF1GXQp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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