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需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名辅警(限男性),工作地点为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辖区(东过境、麒师、三清高速公路)。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至2006年3月之间出生)。有特殊专长符合用人部门需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5.身高在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文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病史等。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类或政法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具备公安交管工作业务能力人员。
8.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岗位分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高速公路道路交通管理人员10名。
四、报名
(一)要求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办公楼二楼(茨营收费站出口200米处,联系电话:0874-3329122,联系人:刘警官)。
(四)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视力、身高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1)、《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辅警考生承诺书》(附件2)。
报名表、承诺书需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并当场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及地点。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考试不提供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或不接听电话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试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若有放弃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能测试要求组织开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依照程序进展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需对考生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相关情况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保障
(一)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安排到具体用人部门后,由用人部门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负责岗前培训和实施考核。
(二)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劳动报酬: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构成,每月大约5000元左右(含应缴纳的五险部分)。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此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均在微信公众号“曲靖交警微发布”公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2024年3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wtCo0dBElemAEwIG2g_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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