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的公告
为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具体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专项招聘范围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年龄18-35周岁(1989年3月19日-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宝兴县灵关镇钟灵街15号(宝兴县新中医医院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⑤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需提供相关服务证、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⑥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需提供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印件。
⑦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考生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经报名审核通过者,发给考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照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按照考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4.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3月31日前结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宝兴县卫生健康局:(0835)-6826956
(0835)-5906292
监督电话:
中共宝兴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35)-6822022
附件:1.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2.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表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2).xlsx
附件下载附件2:宝兴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10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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