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关于公开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太平镇各村(社区)“两委”工作力量,强化年轻后备干部储备,切实服务好太平人民群众。现太平镇党委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选聘计划
(一)选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作风扎实、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岗位情况
公开推荐村级副职、委员岗位,特别优秀的推荐到正职岗位,要求具体如下:
1.岗位设置
根据各村(社区)职务空缺的实际情况推荐到正职、副职或委员岗位。
2.工作职责
根据各村(社区)岗位空缺实际情况,先按程序选举补缺后,再进行具体分工。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农村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八)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涉及宗教势力,组织、实施或者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长期无理上访或者组织煽动群众上访的;
5.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违反殡葬改革等政策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6.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1〕31号)《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云厅字〔2021〕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云组通〔2022〕9号)有关要求,推行“大岗位制”后,村干部岗位补贴(含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保障的基本报酬、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参保补助等)原则上,“正职”不低于4500元/月、“副职”不低于3800元/月、“委员”不低于3700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自愿购买原则)。
四、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选聘、择优录取”的原则,依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通过电话或微信报名,联系人:蒋娅,联系电话:18469154289(微信同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本(照片或扫描版)。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照片或扫描版)。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版)。
(4)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三)收到报名后,镇组织办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信息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或填报内容不真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征求纪委监委、司法、信访、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意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洁、廉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择优选聘到相应村(社区)工作;对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根据村(社区)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要求及实际情况,择优选聘到相应村(社区)工作,并完善相关任职手续。补贴待遇根据所聘用的岗位补贴待遇确定,上岗后工作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作为村(社区)副职或正职人选考察使用。
(七)注意事项:
1.所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选聘工作在太平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太平镇纪委、镇组织办公室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75-3033171。
其他未尽事宜,由太平镇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yasxHvpaknvmYCnddDj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