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镇编字〔2023〕21号)、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4年1月19日)要求,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次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县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指导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辅助性工作,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军赛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18—45周岁,男女不限;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7.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备熟悉电脑、软件开发、体育教学等专业特长、持有摩托车、C1以上驾驶证及高学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公告》,在报名时段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
3.报名地点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咨询电话:0883-6631005。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环节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后,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在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报考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LfzR7hN6uVric6rku1l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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