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所属
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2024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本次资格复审为线下审核。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4:30-17:00
3.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4:30-17:00
4.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24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
5.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4年1月30日17:00后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517125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