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生态护林员学历层次,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出众、结构优化、相对稳定的林草资源一线管护队伍,持续提升全县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结合双江林草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生态护林员(统称为“大学生生态护林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国有大浪坝林场2人、国有勐峨林场2人、国有东来林场2人、国有坝糯林场2人、国有忙安林场3人、勐库古生茶树群落保护管理所3人、勐勐镇林草服务中心1人、勐库镇林草服务中心1人、沙河乡林草服务中心1人、大文乡林草服务中心1人、忙糯乡林草服务中心1人、邦丙乡林草服务中心1人,共计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报名男女不限,自愿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热爱林草事业,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在18—40岁之间(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熟悉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解聘的大学生护林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在其他单位聘用且尚未解聘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三)优先聘用的情况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林学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
2.退伍军人;
3.掌握林草技术技能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限。招聘的大学生生态护林员需与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劳务报酬。合同期内,劳务报酬按3500元/月(包干),并单独购买团体意外保险,作息时间按林场、管理所和乡(镇)林草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面蓝底免冠照片3张(大一寸),退役军人附加提交退役军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双江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五)面试。由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面试地点。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小会议室。
4.面试要求。凭身份证、按抽取到的顺序号入场面试,当场公布面成绩试。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在县人民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八)公示。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双江林草”微信公众号、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若报名、面试、聘用人数不足时不影响正常的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服从县林草局的岗位调配,不服从者县林草局有权不予聘用。
(四)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录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联系人:钟明娟,联系电话:0883-7621847。
附件: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报名表
附件【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大学生生态护林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www.shuangjiang.gov.cn/info/1029/930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