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教育就业等服务残疾人的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室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为:
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保山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止。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线报名。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信息。
单位地点: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8号)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5—2134283 18087573637(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长计算)。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同时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部分。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
六、资格审查和聘用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面试地点为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隆阳区残工委办公室0875—2134117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招聘。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FDKSPiTrbgMIMbjnYRo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