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龙陵县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就业见习岗2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以致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康复岗见习人员2人(康复医学专业、中医康复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制大专除外);
4.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5.之前未在其他单位享受过见习补贴;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7日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75-6122907。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直接报名。
4.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表(现场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如实填报报名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确认
由人事科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通知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四)综合面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综合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地点为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大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医院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与后续体检。资格复审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龙陵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七、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工资2500元/月;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八、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陵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5-6122097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jZwtyTwLl6sp4--FXSt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