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地区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干人〔2023〕60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市通州考点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可以在通州辖区内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在通州辖区内学校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在通州辖区内存档人员;工作单位在通州辖区内。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2.2023年12月18—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大会议室(车站路45号,稻香村南侧办公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人档分离,档案存放在通州,加盖存档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2.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附件3);
4.社会办医疗机构考生应提供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手册扫描件;
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7.近三个月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社保缴费明细;
8.其他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四、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4年4月27日至2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批次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7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8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五、考试成绩管理及效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一次考试通过以上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考试收费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21〕190号)执行,即每人每科45元。2024年度北京考区仍将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信息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七、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6日-4月2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咨询电话:69547455-811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来源:http://www.bjtzh.gov.cn/bjtz/home/202312/16857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