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2012年11月1日-11日进行,具体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一护士首注材料准备
(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1.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原件
3.招生计划——(1)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毕业证上是2年学制的需提供
——(2)2009年及2009年以后入学的跨省中专的需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5.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7.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后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8.申请人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9.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即合同(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10.《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11.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件;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12.《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注: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附在所有材料前面
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盖拟执业单位红章
二、旧证换新证材料准备
1.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注册有效期至2013年的护士不需提交)。
5聘用单位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如是从外省变更至我省,在其基础上提供旧版《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盖外省卫生局省厅章)
若脱离临床三年,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江苏省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三遗失补办材料准备
1苏州日报,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证书号码,并声明作废)
2现所在单位出证明--说明遗失原因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聘用单位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照片1张,2寸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四护士变更材料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现单位盖公章)
2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1)网上下载流程:
江苏省卫生厅——资料下载——医政管理——护士执业许可相关表格下载——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老表格缺原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需填上
(3)原单位与现单位的公章及法人签字
3聘用合同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现单位盖公章
(已退休人员聘书也可)
4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蓝皮)
流程:
各单位准备材料——各区卫生局初审及录入——医学人才服务部复审及制证——南京终审
关于录入:
录入途径有两个,根据申请人参加考试的时间选择不同的录入途径
2008年10月之后(包括10月)之后参考人员录入时会有照片显示
关于学历:
相关内容转自卫医政函〔2010〕72号
一、关于成人教育学历遗留问题。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10〕10号有关规定,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并按照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不予注册。
二、关于两年制护理学历问题。
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许铄晟联系电话:65226005(兼传真)
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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