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秘岗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男女不限。
2.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坚决拥护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专业或具有办公室文秘、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条件之一。
6.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对象的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精神,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以及具有熟悉会计核算流程及财务信息统计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性格开朗、抗压能力强。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及政审→公示→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网络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选1种即可。报名材料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名表》、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件。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bsskxjsxh@126.com或直接到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南楼221室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3)单位承诺为应聘者投递材料保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应至少达到1:2的比例要求。
(四)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当天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提交的原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相符的,取消笔试成绩。
(五)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若因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填写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本人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试题由招聘工作小组制定。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最低分数线60分)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及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七)确定考察对象
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第1的候选人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先面试后笔试的顺序,面试分数高的候选人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招聘工作小组进行不记名投票,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为考察对象。
(八)体检及政审
1.体检。考察对象自行到单位指定的医院做入职体检(须含尿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体检标准或不配合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政审。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家庭和社会背景、学历学位真伪查验、个人信用情况和工作(实习、见习)经历真伪查验等。同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察对象体检及政审任何一项不合格,单位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重新递补考察对象。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经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不予录用。
(十)录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公益性岗位使用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录用后,由办公室通知其报到时间和地点;并于报到后1个月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3.工资待遇约为4900元/月(含实发工资2600元和五险一金)。单位不安排食宿。
四、监督与回避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用但违反招聘条件,后经查实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违反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咨询
(一)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南楼221室。
(二)招聘咨询电话:0875-3068006。
(三)招聘监督电话:0875-2140898。
附件:
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pK842XeRY327SWIH_B5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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