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双江自治县户籍,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有短期工作打算,不准备长期在招聘岗位工作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每月2300元计发(实发工资);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提供学位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一份,有工作经历者提交个人工作简历一份。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竞聘资格。
(四)审查(10月29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11月1日前):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11月10日前):经过面试、综合测评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如在用人单位使用过程中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者,即取消录用人员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弄翔路19号
联系人:刀剑梅,联系电话:0883-7621590。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http://www.shuangjiang.gov.cn/info/1029/760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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