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10月份开始。为做好我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长洲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长洲区户籍;
(二)持有长洲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
(四)持长洲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本地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守在长洲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长洲区实际,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10月12日9:00—12月1日16:00
(二)现场(网上)确认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只有经系统比对核验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具体要求见认定流程。)
(三)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市长洲区祥湖南路8号长洲区教育局402室。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详见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3. 网上申报注意准备齐全体检表、电子证件照、户籍证明等材料,同步上传附件,可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全程网办,无需再到现场确认。
4. 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Q群324783658(长洲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
(二)教师资格体检。
1.梧州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为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申请人须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为1年。
2.在外地通过全程网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下载附件3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以及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的截图同步上传系统即可。
(三)网上或现场确认。
梧州市2023年下半年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同步开通全程网办及现场确认,全程网办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现场确认到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402室师训股申办,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
1.网上确认程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申报提醒”中,完整上传体检信息、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附件材料,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意上传的附件要求格式为PDF,不大于1M。未完整上传附件材料的,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402室师训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现场领取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
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通过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机构。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等原因(申请人务必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上传所需的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听障人员在我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听障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师〔2023〕14号)文件执行。
附件:1.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要求
3.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文件下载:
来源:http://www.wzczq.gov.cn/xxgk/zzzwdt/tzgg/t172781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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