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计划只作为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届时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项专用,视生源情况分到相关专业。
二、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别,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1.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基本学制:均为3年。
3.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硕士8000元/生·学年,资源与环境硕士8000元/生·学年,生物与医药硕士8000元/生·学年,教育硕士10000元/生·学年,体育硕士1000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翻译硕士10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0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10000元/生·学年,艺术硕士12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12000元/生·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10000元/生·学年。
四、学习地点
我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在下关校区,其余专业在古城校区。部分学科专业学习期间将在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规培基地)培养。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旅游管理”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对考生的学历专业背景有一定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
8.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招收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均指“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9.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报名
1.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时间为准。
3.报考点的选择: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进行报名。网上确认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公布信息。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且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及定向单位(须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报名时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1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七、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查看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最迟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八、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3)初试地点: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科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符合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各类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九、调剂
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调剂申请。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告。
十、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情况、入学资格、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10000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设四个奖励类别,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
5.“三助一辅”津贴:所有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进入科室轮转后,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
6.考博奖励: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每生4000元。
7.临特困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8.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三、毕业就业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3.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复试调剂等,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
邮 编:671003
E-mail:dldxyjsc@163.com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s://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dali.edu.cn/yjsh/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vYKsPGRkh3EScVZI7Ab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