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人员7名,其中,测绘助理技术人员3名,一般普通辅助人员4名,详见《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具有国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规划相关专业和有物业企业从业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假日除外),共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宣威市向阳东街幸福城C区, 联系人:崔老师, 咨询电话:0874―-7130871)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贴上照片)一份;
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6、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参考资格。
六、考试
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任何一个岗位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就可开考。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方式为实操方式,详见《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实操方式:实操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操作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测绘辅助助理人员实操考试主要内容为: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能够熟悉操作GPS、全站仪、水准仪、RTK等相关仪器设备。普通辅助人员实操考试主要内容为: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成绩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打分。
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实操成绩计算。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实操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在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进行吸毒史排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九、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 测绘助理人员:3000元;
2. 普通辅助人员:3000元;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主体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下属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则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相关事宜。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十、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在任何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录用,或不具备录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补足招录名额为止。
附件3: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来源:https://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52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