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公告
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9月1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考点学校地址具体如下:
红河学院:蒙自市东郊红河学院(博文楼、博远楼)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州民族师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1号门(北门)直走700米左转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1号门(北门)直走100米左转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州财经学校):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2号门(东门)进入后左转800米
二、考前准备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和特别提示,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提前熟悉考点。请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为避免交通拥堵,提倡绿色出行赴考,并请考生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和指挥,严禁送考人员进入考点。
(三)本次考试启用智能安检门,请勿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交由考点统一登记保管。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或其他具有接收和传送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为确保考生顺利有序进入考场,考试当天,请考生严格按照考点路标指示路线进入安检门和考场。
(五)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
三、考试须知
(一)带齐材料。考生凭①纸质版准考证、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完成身份核验、手机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安全检查等工作。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有医院证明。
(三)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前30分钟,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本次考试答题卡填写完姓名等信息后,须在“本人承诺”位置按要求抄写相关内容。
(五)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1月8日后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到报名考区申请复核。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有关条款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杜绝违规作弊。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0873-3732960。
特此公告!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oVWAumWjMrUCEohz5-u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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