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州人社局于2023年9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示》,经研究,怒江州民政局决定于2023年9月组织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岗位为:怒江州儿童福利院事业九级管理岗位2个。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怒江州民政局(怒江州儿童福利院)事业九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每个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二)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公开选聘面试由怒江州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怒江州民政局(怒江州儿童福利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怒江州民政局50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
(二)面试地点:怒江州民政局九楼会议室。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怒江州民政局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怒江州民政局根据选聘岗位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怒江州民政局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怒江州民政局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怒江州民政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怒江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怒江州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七、面试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本人《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报到,凡超过规定时限30分钟后到达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怒江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nujiang.gov.cn/mzj/),认真及时阅读公告和相关通知,知晓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同时务必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的,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怒江州民政局工作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程序的,一切后果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寒芮,0886-3622820,15825285585
附件:1.怒江州民政局2023年选聘事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申请表
怒江州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18X/info/2023-226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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