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驾驶员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对汽车驾驶熟练掌握,为单位提供优质驾驶服务。
2.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
3.熟悉路况,遵守交通法纪,安全意识强。
(二)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3.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动手能力强,工作耐心细致;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不酗酒,不赌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临沧市凤庆县。
2.性别:男。
3.年龄范围: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5.驾照类型及驾龄:C1及以上,驾龄5年以上,期间无重大交通肇事事故发生。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应聘人员为部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聘用。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的,优先考虑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机关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地点: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人:李自美电话:0883—4219019,13988322031。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2张(浅灰色大一寸)报名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进行报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五、薪酬待遇
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报名时可具体咨询。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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