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红十字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及要求:综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记录,能坚守岗位(需长期在单位留宿),服从管理。会简单水电维修技术、有相关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优先录用。
(三)其他资格条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隆阳区户籍优先;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持有《残疾人证》(属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的残疾失业人员优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工资待遇
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工资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本单位不提供餐食,提供住宿。
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综合考察审核的方式进行,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保山市红十字会监督科(隆阳区升阳路53号)。
政审、体检和公示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注:接到电话视为符合笔试条件,接不到电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经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
(联系人:张靖,联系电:0875-2130169、2165079)
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oXmiRiDluMAzlyJ2njA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