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博物馆关于公开招聘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迪庆州博物馆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州劳动就业服务局以及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迪庆藏族自治州博物馆社教部讲解员2名(男女不限,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记录,做事踏实细心;
2.年龄30岁以上,35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讲解员要求普通话水平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组织能力强、有相关讲解经验者优先,综合能力强,形象气质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公益性岗位人员:迪庆籍户口;
报名必须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往届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应届毕业生(2022届、2023届)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失业登记日期为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置: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2日(早上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迪庆州博物馆二楼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887-8226610;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各1份。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1.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博物馆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3.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参照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执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依法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公益性岗位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符合单位要求,确定聘用的则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3000元/月(已扣除五险)。
5.以上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迪庆州博物馆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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