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行政业务辅助岗1名;
(二)经济发展科辅助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罗平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人员需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以下两类“就业困难人员”。1.在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在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六)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到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科报名。联系人:李能,联系电话:0874—8212273。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科(罗平县九龙大道36号)
(三)报名材料: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出具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六、资格审核
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科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七、组织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与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按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
(三)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500.00元(含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缴纳部分)。
(四)本公告由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罗平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7月11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10&id=21813&l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