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干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01护理专业5人
至少取得护士资格以上人员,试用期期间(按实际能力决定)月薪为2800—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关系的,月薪根据实际能力和工作能力为4500—5000元/月。
02临床医学专业2人
至少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试用期期间(按实际能力决定)月薪为4000—4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关系的,月薪为5500—6000元/月。
03中医临床及康复专业各1人
至少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康复治疗师资格以上人员,试用期期间(按实际能力决定)月薪为4500—5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关系的,月薪为5500—6000元/月。
04口腔医学专业2人
至少取得口腔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试用期期间(按实际能力决定)月薪为8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关系的,月薪为10000元/月。
05药剂专业1人
至少取得药剂师资格以上人员,试用期期间(按实际能力决定)月薪为4500—5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关系的,月薪为5500—6000元/月。
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末正常值班)。
(二)报名地点:麻栗坡县董干镇中心卫生院医技楼3楼院办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资历)证书。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初审后,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资格合格人员直接聘用。
相关要求
(一)以上岗位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实际能力而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确定劳务关系,并与医院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薪级待遇按照上述招聘要求进行确定,并缴纳工伤保险(含生育险),其余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意愿缴纳。
(二)以上岗位人员如在试用期期间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的不予发放工资。
(三)确定聘用人员按照《董干镇中心卫生院综合管理制度》、《董干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四)每月实行轮休制,正常轮休时间为6天,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轮休的,每天补助一定的绩效工资。
(五)不提供住宿,有单位职工食堂,每月生活费350元/人(需自己缴纳)。
其他
未尽事宜由董干镇中心卫生院院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盘老师:13577611639
0876—6560655
以上招聘岗位,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不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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