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根据双江自治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人,招聘岗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对象必须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对象的以下人员:
1.具有双江自治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五)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要求35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提供《2023年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杨国梅,咨询电话:0883—3081081,邮箱:sjxtjj@126.com。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双江自治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每月3000元(包含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月足额发放。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
(五)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双江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pcpARmqe6rb3-_d7pa5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