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专业及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共2名,专业不限。
(二)综合岗位1、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综合岗位2、(驾驶员)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曲靖市户籍,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件》或《就业创业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以下人员,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2.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和业务系统,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销时间不满一年的;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腊山街道观音阁街233号)四楼综合科现场报名,联系人:胡克芳,联系电话:0874-8217286;15974698429
五、报名须知
(一)参加招聘人员先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到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74-8216288)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认定的由就业中心出具《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公开招聘城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于现场报名前发至电子邮箱(1727007044@qq.com)、《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资格审核
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委托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试用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县搬迁安置办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期限不超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4000元(含五大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表.xls
罗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10&id=21636&lb=17